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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葬文化-----葬法篇

发布时间:2016-07-31  来源:本网  点击量:648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阶段。死亡,可算是人生的最后历程,但这并不是一切的终结,因为之后还有后人对其尸体的处理--殡葬。


       殡葬这一行业源远流长。从考古资料来看、欧州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大约10-4万年前莫斯特文化的创造者尼安德人已有了安葬死者的习俗,并且有一定的埋葬方式。大约1800年前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已有了丧葬习俗,山顶洞人洞穴的一侧有一块墓地,发现了三具人骨架,死者身上有一些石珠,钻孔骨达,骨坠装饰品,另有燧石石器。山顶洞人遗赅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 远古时期,葬地的形成或选择往往与人们的生活环境关系密切。实行树葬或者风葬的,多为生活于树林中的民族;如我国古契丹人,将尸体悬持树上,三年后焚烧尸骨;水居民族,如独龙族村非正常死亡者,扔尸体于江河,任其飘流;中国西北的氏恙民族,因生活在高寒地区,火对于生活的重要性特别特出,影响到丧葬也盛行火葬。


       1.土葬 


       除汉族外,古代匈奴,突厥也多以土葬为主,土葬通常用棺木。汉族贵族的棺木有数重,外层叫“椁”,内层叫“棺”,制作很讲究。有钱人家会在棺盖雕刻精美的动物图形。一般百姓的坟墓是很简便的,他们选择一块“吉地”之后,就在那里挖墓穴,埋葬死者,然后在上边堆成圆锥或土堆儿。同一家族的人,埋在一个地区,形成一个坟区,俗称祖坟地。每座坟头都按家族辈份的大小,前后依次排序,以便后世能辨别清楚,哪个坟属于哪一辈。人们把死后能埋入祖坟,看作一种礼遇,是做人的起码条件之一。因为许多人不能入祖坟,如优伶、娼妓、暴病、凶死之人,有痼疾的人,未婚早矢者,汉族死在外乡的人,一般也不能回乡安葬,即使千里迢迢运回尸体,也只能在村外直接埋葬,所谓“野鬼不能见家神”。 

汉代崇尚黄色,历代帝皇都以黄色为显贵之色,黄色实为土色。在阴阳五行中,土又居五行之中位,是一个最稳定、最可靠的基础,因此,人死后葬于土中,被认为是使灵魂得到安息最好办法。土葬符合汉族人民的生活习俗,以及“有地则生,无地则死”的传统观念,所以土葬千百年来一直是汉族人民的主要葬法。


       2.火葬 


       火葬是我国最古老,并对现今社会影响最大的丧葬习俗,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就出现了火葬,火葬开始之时,首先在部分游牧民族中盛行,这在先秦之时就有记载。《墨子·节葬下》云:“秦之西有仪渠国,其亲戚死,聚薪柴则焚之,  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列子·杨朱》也曾记载曼平仲的话:“既死,岂其我哉,焚之亦可”,到了东汉后期,佛教也传入我国,佛教徒实行火葬,汉族一般百姓实行火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代宋元时期。《宋史·礼志二十二》说:今民人俗有所谓火化者,……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许多地方建有“化人亭”,《大元圣政国相典章》记有:北京路百姓父母身亡,往往置于柴薪之上,以火焚之,这一时期的火葬,往往与家境贫穷,无钱或无地埋葬有关。有的属客死异乡,路途遥远,难以扶尸回乡而火化;个别情况属战死沙场,军情紧急,火焚了事。在民间,对部分传染病死者,也采取火化方式,这时间,汉族火葬也曾受儒学干扰,宋大祖赵匡胤、南宋高宗赵构,都曾下诏禁止火葬。

 

      3.崖葬 


       崖葬又名悬棺葬,是我国古代广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将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悬棺葬的葬地都是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分为头、尾和仑三部分,头尾翘起,仓为棺枢,安放尸体。 

广义的悬葬又指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的一种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结构形式。在四川三峡崖洞中,曾发现战国时代此类崖墓,这一阶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业于缓坡崖上,有的开于悬崖峭壁之中。墓分为单室墓,夫妻合葬有双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种,通常在墓室内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种图案,有的还铭刻有铭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语。

 

      4.天葬 


       天葬是我国青藏高原藏族人民采用的一种很特殊的埋葬方式。天葬有专门的场地,那里地势平垣、开阔,中心点上得有一块平坦的石头。送葬的家属把死者抬到这里,就远远地避开。天葬场有专门的师傅。他先将尸体用绳索捆绑在石头上,然后举起锋利无比的刀子,将尸体剖开,皮肉、内脏。骨骼各自分为一堆,一般分八大块。骨骼(包括头骨)必须用石头,细细砸碎,拌上一些酥油糌粑。这些工作做完后,天葬师围绕着那石头,点燃一堆堆柴禾,并在火上洒上酥油。这时,整个天葬场烟雾滚滚,酥油的气味四下飘,不一会儿,大批的秃鹫就从四面八方飞来。性急的拥在火堆旁边,性悠的展开巨大的双翅在空中盘旋。当天葬师估计这些天葬使者足以一次解决问题后,便扬起双臂,向天空“呜嘎!呜嘎!”地呼唤。还不等天葬师退离葬场,成百只鹫鸟就从天上、地下一齐扑上尸堆。整个葬场你争我夺,残烟缭绕。一片啄食吞咽的声浪令人惊心动魄。再过半小时,天葬场留下几丝血污,使四野空空了。藏族人认为尸体不被吃净,死者不会升天,是不吉利的,因此总是等秃鹰饿时才举行。送葬的人在远处目睹这个场景,心里是平静安宁的。他们认为死者已被鹫鸟带上蓝天,他的灵魂安然无恙地回到佛祖身边去了。他们心安理得地返回家园,路上没有一个人抽泣和号哭(外族人及藏族女性禁示参加天葬)。


       5.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采取埋葬、火葬、风葬等等方式后,对尸体作二次或以上的处理。我国南方地区台湾、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汉族和壮藏,自古以来比较流行二次葬。人死后即棺殓土埋葬。待三五年后尸体腐烂后再择吉日,发  开棺,检取骨殖,将骨头擦洗干净、晾干。再按照次序分头、颈、胸腰、下肢装入特制的陶瓮。俗称“金塔”。这种二次葬又称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捡骨葬,至今在福建、广东、广西的女村地区还保留此

种葬俗。


       6.现代葬俗 


       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

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追悼会。追悼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劳民伤财,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大烟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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