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
一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推行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禁止在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地搭设灵棚(堂)、抛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
二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可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减少土地等资源消耗,促进提高生态安葬率。
三是严禁在禁火区燃放鞭炮、焚烧纸钱,杜绝用燃烧纸扎等封建迷信形式开展祭扫活动。
四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规定,推进丧事简办,对违反殡葬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掌握殡葬改革的新情况、新动态,及时协调处理殡葬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殡葬改革扎实有效推进。